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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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机关及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霉变、防鼠咬、防虫蛀、防人身伤害及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安全等工作,全力维护图书馆的安全稳定。

二、图书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一岗双责,人人有责”的原则

(一)图书馆领导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图书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图书馆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凡逢重大节日,须进行全面检查。

(二)各部门主任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应坚持所在部门及管辖范围内的日常巡馆、巡库(室)及办公场所安全检查,并组织填写安全工作台账。

(三)每位馆员都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都有责任关心全馆安全工作,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应及时处理并向馆领导汇报。

三、馆内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其他火种,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室内废纸等废弃物应及时清理。

四、严格用电管理。室、内外用电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或安装设备。严禁使用电炉、电烘箱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配合相关职能处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要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下班时必须关窗、关水、关闭应关闭电源、锁门。未经批准馆内设备不得带出馆外。

七、保持消防通道和紧急出口畅通,发生事故时要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积极组织读者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平时要定期检查应急灯和出口指示标志。

八、图书馆的门锁钥匙要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配制和借用,不得交与本馆以外人员;发现遗失,立即报告更换;人员调离,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九、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图书馆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做好值班工作。

十、本制度经2023年5月22日全体馆员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