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秩序,为读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图书馆更好地发挥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根据行业习惯,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读者进入阅览室后,应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第三条阅览室内报刊实行开架阅览,读者自行选阅,每次限选阅一册,阅后应按编号放回原处,保持架位整洁、有序。
第四条阅览室内陈放的报纸、杂志,仅限在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
第五条提倡文明阅读,爱护报刊资料,不得折叠、撕剪、污损,如有违反,应予赔偿并向所属系(部)处室通报。
第六条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第七条爱护馆内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内,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阅览室。
第八条讲究文明礼貌,注意衣冠整洁,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入内。
第九条严禁抢位、占座,读者阅毕离开时,要随身带走自己的书籍和学习用品,若有丢失,后果自负。
第十条闭馆时,请将书刊、座椅放回原处,做到轻拿、轻放、轻走,通过监控门通道有序离开。
第十一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反本馆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则已于2023年9月27日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规则》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