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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2025级新生读者图书借阅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2025级新同学:

2025级新生图书借阅权限已于2025年10月29日正式开通。即日起,同学们可自行领取电子借书证,成功领取后可前往图书馆借阅图书。相关借阅规则与服务指引如下:

一、借阅规则

必须凭成功领取的电子借书证方可在自助借还机借还图书。只能借阅分配地址为行政楼,教学楼和北院的图书,数字阅读空间,红色经典等空间内的图书不外借。

1.借阅册数:每生最多可借6册图书,文艺类(I类)图书最多可借3册;

2.借阅期限:每册图书借期为30天,借阅超过30天的图书为超期图书,有超期图书则会暂停借阅权限,直至所有图书均不超期方可再借;

3.续借服务:图书超期前可续借1次,续期为30天(注:若图书已超期,则无法办理续借,需要归还所有超期的图书)。

4.遗失赔偿:若遗失书刊,应购买相同的原书刊或购买同类图书且单价不低于丢失图书交图书馆服务台并说明原因。

二、服务指引

1.馆藏查询:打开图书馆网站(http://tsg.helc.edu.cn)首页-“服务指南”-“图书检索”(http://tsg.helc.edu.cn/info/1089/1273.htm)可检索图书在馆等信息,如需帮助可到请服务台老师帮忙。

2.个人借阅查询:登录图书馆相关网站http://jspt.helc.edu.cn:8080/tsjh/dzjs(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可查询当前借阅情况及图书续借等操作,查询图书借阅历史使用左侧“利用统计”。为保障账户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

3.如需了解图书馆,可浏览图书馆首页(http://tsg.helc.edu.cn)相关栏目。

4.自行领取电子借书证可浏览读者指南(http://tsg.helc.edu.cn/info/1089/1276.htm)相关内容,分步操作直到成功领到借书证件。

欢迎同学们关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积极利用图书馆资源!同时,图书馆举办相关活动等消息会在公众号发布。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25年10月29日